4、红豆
出的结论,最终嗤笑一声,转身走了。 少侠常遣一只信鸽给方思明送礼物。大抵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多是些萃玉、绢花一类或精巧或实用的小物件;偶有些稀罕物,也草草包装一番就让那肥鸽子摇摇晃晃地提了来——她甚至有一回用只汉代的青铜小鼎当了盛珍珠的篮子!天长日久,方思明难免怀疑她根本不懂得价值贵贱,只像那些鸦雀,瞧见是发亮的就道是好玩意儿。 方思明起初还总劝她不要白费心思,后来见她实不听劝,只好随手从私库中抓几把镶嵌武器用的宝石托那只圆滚滚的肥鸽子带回去,算作回礼。 林清辉每每一见那鸽子就笑得前仰后合,直说哪日要捉来做成烤乳鸽吃,却到底没真动过手,尾巴毛倒一度的确被薅下了几根来,又胖又秃,堂堂信鸽竟得了个鹌鹑的诨号。 秃尾巴鹌鹑又扑棱着翅膀飞了来,这回脚上绑着的是一串艳红的珠子。 近侍笑着打趣道:“少侠对您可够上心的!这个成色的南红要做这么个串子少说也要百八十两银子,真是难得。” 方思明不理他,抬手接了鹌鹑,从它脚上解下一串红豆手串。 “你眼睛若不中用便剜了去,”他把手串勾在指尖甩了一圈,圆润的红色小珠缠绵地擦过皓腕,又沉沉垂下去。他嗤笑道:“此物名为红豆,又称相思子,最是剧毒。” 近侍促狭地笑